2015年3季度重慶渝中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46人】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等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4〕116號)要求確定。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guī)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guī)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不含報考街道社保所“綜合管理”崗位的貧困大學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一次,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七、考察
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學習工作、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等進行復查,并做出考察結論。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huán)節(jié)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及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審批前,若出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取消該招聘指標,其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力社保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在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上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公招政策、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23-63765136
原標題:重慶市渝中區(qū)2015年3季度面向社會和貧困大學生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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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doc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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