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鎮(zhèn)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選調公告【招3人】
鎮(zhèn)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依法維護少數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因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經報市人社局同意,我局決定開展公開選調局機關公務員1名,下屬事業(yè)單位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人數
1.計劃從全市各級機關在崗在編公務員中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科員);
2.計劃從全市各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選調在崗在編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管理人員2名(科員)。
二、條件要求
1.政治素質良好,品德端正,群眾公認;
2.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綜合協(xié)調和文字能力;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年齡及工作年限要求:
(1)公務員崗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2)全額事業(yè)編制崗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
6.身體健康,積極向上,勤奮敬業(yè)。
計算工作或任職年限的時間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①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②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③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④屬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規(guī)定范疇的人員;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合選調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1.推薦報名。
(1)報名時間:6月27月—7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鎮(zhèn)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室(鎮(zhèn)江市南徐大道68號市行政中心1號樓438室);
(3)報名方式: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個人自薦的需征得單位同意。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人選需填寫《鎮(zhèn)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報名時上交,同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公務員登記表(有效的全額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近5年縣級以上(含)表彰獎勵證書、近5年考核結果證明、在各種刊物上發(fā)表的文章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一份(原件備查)。推薦表等材料電子版請發(fā)送至電子郵箱:mz80821688@163.com。
市民宗局根據組織推薦和自薦情況,對所有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輪選拔環(huán)節(jié)。面試開考比例為1:3。推薦報名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在鎮(zhèn)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網站發(fā)布公告取消或核減選調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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