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東明縣紀委選調公告【招27人】
根據東明縣紀委行政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紀委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選調人員數量:27名。
二、選調范圍
東明縣縣、鄉(xiāng)黨政群機關中使用國家行政編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按照國家和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經公開考試錄用的參公人員)、擔任副科級以下職務且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不包括垂直部門單位中的在職人員。
三、選調方式
認真組織報名,根據報名人數,確定不同的選調工作組織方式。
1、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達到選調計劃的2倍以上,按照筆試、面試、考察的程序進行。
2、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選調計劃但達不到計劃的2倍,只進行筆試和考察,不再組織面試。通過差額考察,擇優(yōu)錄用。
3、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少于選調計劃,只進行筆試和考察,不再組織面試。通過等額考察,擇優(yōu)錄用。對所缺的選調名額,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另行制定辦法選錄。
四、報名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二)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原則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四)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的縣直單位公務員;省委組織部選調生;按照中辦發(fā)〔2014〕14號文件規(guī)定,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新錄用公務員。
(五)對長期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借調、工作表現(xiàn)好、經驗豐富、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比較熟悉的公務員,在報名和錄用時條件可適當放寬。
(六)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七)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其他特殊情況,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根據市紀委要求需回避人員:市委管理的副縣級及以上干部、東明縣委管理的正科級領導干部以及東明縣紀委監(jiān)察機關、統(tǒng)管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含女婿、兒媳)、兄弟姐妹。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信息發(fā)布
選調信息4月27日開始發(fā)布。
(一)通過縣電視臺發(fā)布公告:時間為2015年4月27日—4月29日。
(二)網上發(fā)布信息:考生可登錄東明縣人民政府網、東明縣人力資源與社會局網站查詢簡章。
(三)選調單位張貼簡章。
六、報名辦法
采取個人自愿、組織同意的方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時間:5月4日-5月6日(起止時間:5月4日8:30至5月6日18:00)。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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