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四川遂寧市市直機關遴選(考調)公務員和2025年度選調公務員50人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等有關政策規(guī)定,我市決定開展2025年下半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和2025年度公開選調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考調)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以下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務職位。
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具體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遂寧市2025年下半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遂寧市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考調)
1.報名范圍
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職位和市政府辦公室職位面向全省機關已進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登記的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考調。中央機關設在四川省內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考。
市公安局職位面向全省公安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考調。
其他職位面向遂寧市內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遴選(考調)。中央機關、省級機關設在遂寧市內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考。
各職位關于遴選(考調)范圍的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2.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者為市級機關公務員的不限)。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直園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qū)(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報考者為市級機關公務員的不限)。
(5)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7)符合擬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等條件。擬報考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5年10月24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10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到村任職期未滿的,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所在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市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現(xiàn)任我市市屬企業(yè)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縣(區(qū))屬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且任職滿1年以上;在中、省駐遂企業(yè)工作的,比照市屬、縣(區(qū))屬企業(yè)現(xiàn)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且任職滿1年以上;在上述國有企業(yè)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及以上的領導人員;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為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5)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5年10月24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10月。學歷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所在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
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遂寧組工網”公務員工作專欄(網址:http:www.snswzzb.gov.cn)。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24日12:00至2025年10月30日12: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和《職位表》等信息,詳細了解各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內容,可直接與各單位聯(lián)系(咨詢電話見《職位表》)。每人只能報1個遴選(考調)或選調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在認真閱讀報考提示后,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遂寧市2025年下半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和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按網絡提示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考調)、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30日18: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1天后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登記表》2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改報其他職位。未審核或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于報名截止(10月30日12:00)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者因本人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造成報名未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考調)或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遴選(考調)或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考調)或選調人選。
4.確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10月31日12: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3〕473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的考生,在2025年11月5日至11月8日登錄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工作結束后,繳費人數(shù)與遴選(考調)或選調計劃數(shù)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放寬至3:1。放寬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由市委組織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或予以退費。
(三)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公開遴選(考調)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公開選調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
筆試時間為2025年11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25年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查詢。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并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如有調整,將在“遂寧組工網”另行公告,請考生注意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遴選(考調)或選調名額之比為5:1(開考比例降為3:1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遴選〈考調〉或選調名額之比按3:1把握)。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達不到遴選(考調)或選調計劃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持《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實干實績評價
報考遴選(考調)的考生按要求填報準備實干實績報告表(由遴選〈考調〉單位提供)及有關印證材料,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并蓋章確認后,在參加資格復審時同步提交遴選(考調)單位??忌峁┑膶嵏蓪嵖兿嚓P材料務必真實準確,一經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遴選(考調)資格并實施禁考措施,同時追究參與作假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實干實績評價滿分為100分。遴選(考調)單位參照《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實干實績評價操作細則》明確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關要求,組建評分組開展實干實績評價工作,完成后將評分情況于面試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并于面試結束后公布。
(六)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牽頭組織,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考調)或選調程序。
(七)考試總成績
1.公開遴選
按計分規(guī)則計算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實干實績評價得分×10%
2.公開選調
按計分規(guī)則計算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筆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按照考察對象人數(shù)與遴選(考調)或選調名額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對于計劃數(shù)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荚嚲C合成績及進入差額考察對象名單由市委組織部在“遂寧組工網”公布。
考察工作由遴選(考調)或選調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居住地所在網格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疾鞂ο笊鐣庞糜涗浻墒形M織部統(tǒng)一查詢。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M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對參加遴選(考調)人員要重點對考生實干實績報告內容進行逐一核實查證。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按規(guī)定遞補。
《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對選調人選考察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九)體檢
考察結束后,各遴選(考調)或選調單位根據考試成績、考察結果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單位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由各遴選(考調)或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各遴選(考調)、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按規(guī)定遞補。
(十)頂崗試用
遴選(考調)、選調單位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頂崗試用人員,進入遴選(考調)或選調單位頂崗試用1至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各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十一)討論決定
頂崗試用期滿后,由各遴選(考調)、選調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遴選(考調)和選調職位的面試人員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二)公示和任職
擬任職人員應分別在“遂寧組工網”或本單位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考調)或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在遴選(考調)或選調過程中有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問題,可向各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舉報。
五、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考調)和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25-2988023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251513(工作時間09:00-12:0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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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遂寧市2025年下半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2025年10月24日
原標題:關于遂寧市2025年下半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和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43915f2f346aa86031e06f3d048847db.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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